江湖不可饮

就是沦落整日痴迷男色的心机boy

【楚留香手游】#侠明侠#到江南去/一发完/又名芳芳千里寻夫记

•侠明侠无差
•屠龙宝刀预警
•有私设,因为还没到129没经历过明月山庄🌚我和明明还在蜜月期呢
•少侠名十二 ——“朋友十二划,故乡十二划,恋人十二划,家人十二划。十二,是难忘。”



方思明喜欢来江南,毕竟江南三月,杂花生树,群莺乱舞。少侠也喜欢来江南,因为在那儿他总能巧合地遇上方思明。

他们真正相识便是在江南,在这分享了许多人生零零总总的回忆,同一坛烈酒,同样的爱恨与同一场别离。



这是方思明十年里不知多少次来江南了,一月之前他还在玉门关外,只是有一天坐在茶馆里时突然听江南来的行商说,前些日子闹山匪,是一个瞧着年纪极轻的剑客一人横扫了整个匪寨,把抢去的民女与民脂民膏都还了回去,乡亲们都高兴地不得了。

“只是说来奇怪的很,这些侠士不都是要留下自己名号的吗。这人倒好,乡亲问他叫什么,你猜他怎么说?”

另一人探过头附和,“叫什么?”

“他说他叫方思明!”方思明听后端着酒碗的手一震,洒了些出来晕到他一身黑衣上

“嘿!大家都纳了闷,谁不知道方思明是谁,万圣阁都垮台这么久了,人都死的死散的散,还有打着这个魔头名号去行好事的。怪事怪事!”那些人一边说一边啧啧称奇,招呼着同伴吃菜喝酒,很快话题就转到了云霄之外。


“会是他吗?”方思明脑海中又不可抑制的浮上这根稻草,这许多年,他追着任何可能是少侠的人几乎跑遍了天下大川,往往是听闻哪怕他的一点消息,或是从他人谈资中捕风捉影,他也从来没有因为怕麻烦而回避过。他生怕自己错过,生怕他一念之差,就错过了可能是少侠的人。


十二和方思明约好过,以后只要活着的每一年三四月都要去江南小聚。那个时候他们的关系甚至还没到你侬我侬这样的程度,只是少侠一厢情愿的飞蛾扑火。那天晚上他们都喝多了酒,少侠带来的烧刀子廉价却酒性颇烈,没几下功夫,两人脸上都烧的红彤彤地。

江天月色,水天相接,云销雨霁后的天空澄澈得没有半点杂质,只有零落的几点星光在上边摇摇欲坠,他们一同醉倒在一艘偷来的渔船上,漂流在江面。两个大男人躺在一艘吱呀作响的老旧木船上,难免有些过于拥挤,少侠很快就不甘寂寞地将四肢都缠上了方思明,还嘟嘟囔囔不停用毛茸茸的头蹭他,“思明兄…真好看啊,以后我们每年都来,好不好?”

方思明感觉自己眉头狠狠跳了两下,不动声色的想要摆脱这只八爪鱼的控制,“滚开。”

少侠呜咽一声,缠的更紧,方思明也挣地越用力,两人都面色不改的角逐了好一会儿,还是以方思明坐起告终。

少侠睁开迷蒙的双眼,似乎还回味着美人温香软玉在怀的滋味,旋即便跳起来,将这本就摇摇欲坠的小船震的要翻过去,吓地方思明一把扶住了船桅。

少侠醉地不轻,口齿含糊地指着万圣阁少主的鼻子道,“你!你!方思明!思明兄!怎的老是口…口四心肥!” 方思明拽他的衣服,“你先坐下来不要乱晃。”

想了一会儿看那人依旧不肯罢休的样子补充道,“有话好好说。”

他听了劝像是受主人批评的小狗一般焉了下来,“你说你这个人,怎么就像捂不热的石头呢。”他伏在方思明的肩上没再说话,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小呼噜。

方思明知道他指的是什么,他知道少侠对他感觉如何,可他原本不应该这样,十二是名门正派的弟子,从山上下来什么风风雨雨都没经历过,顺风顺水过了小半辈子除了帮人抓抓扒手,剿几个匪徒,平日里无事还干干抢小孩糖葫芦这种勾当,什么也没做过。甫一搅进江湖这样浑水,就被方思明迷地走不动道,干什么都是芳芳前芳芳后的,招人讥讽良久。方思明也有意无意同他语带不详地提过两次这事,少侠只皱眉问他,“他人言语与我何干,唇枪舌剑伤不了我分毫,也没有思明兄你半根头发丝重要。”

要说方思明不动容是天方夜谭,毕竟少侠是除了义父外第一个掏心挖肺要对他好的人,若方思明真的是吃人的精怪,他毫不奇怪少侠会第一个让他把自己吞进肚子里去。

想到此处,他不免也笑了,这时少侠仿佛心有灵犀一般,也倏然站起身来,“朱文圭你这个大猪蹄子!我和你不共戴天!”方思明听后冷了脸,敛袍就要踏水离去,少侠一把抱住他修长的腿,“我恨!”他愤愤然
“你恨什么?”方思明弯下身,没有金甲的手莹莹如玉,摸上了少侠的头顶。

“我…我恨思明兄…”他小声道,那双眼睛里是温柔的三月春水,方思明也不由得被他细若蚊虫的声音吸引的更近,两人温热的呼吸一时交融在一处,“恨思明,”少侠抱着比他高上好多的人,“比我高这么多!”



方思明睁开眼睛,看到的是破庙里漏雨的屋顶,他静静喘息平复了好久,居然梦到这么久远的事情,他想起少侠的回答,眉梢都带着笑意,因为最后他气急败坏地把少侠踹下了船。

他转头便看到静静枕在他旁边的剑,那不是一把宝剑,生的古朴简单,上面歪歪扭扭刻着两个大字“十二”,正是少侠与自己同名的佩剑。这些年方思明就是携着它走了这么久,这次急匆匆赶来江南,风餐露宿更日夜兼程,怕错过江南之约,方思明的鞋都磨破了两双,脚上一歇下来磨地出血的地方更是钻心地疼,方思明穿上鞋,撑着剑站起来,缓缓走上两步适应了下,便又启程了。




他做了错事,虽然至今他也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,是视死如归想要以命报答义父还是至始至终都对少侠的冷心冷面,他都快忘了。两个人因为大大小小的事,没有少闹过矛盾,少侠生起气来也真是怕人地,那个时候一向多言爱说俏皮话的他就不说了,从嘴里冷冷吐出伤人八百,自损一千的话来,每次都恼地方思明拂袖而去,可没过多久,少侠就可怜巴巴的又再贴上来。

只可惜明月山庄后,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。方思明终究成为了弃子,那些曾经他自欺欺人的,以为义父仍旧待自己如珠如宝,他还是为了幼时的恩情,要以命相抱,干干净净。

朱文圭于方思明无可替代,无论最初他出于何种目的,是否只有一瞬间真真正正对方思明有过舐犊情深,他也终究救他一命,将他这样一个被生身父母所厌恶抛弃的襁褓婴儿抚养长大。方思明想用自己所有的一切去报答义父,是他给予他一切,现在就全数还给他也不为过。

“方思明!那你想过我吗!”少侠涨红了脸,分明该是句含恨的话,他却带了十分的懊恼与疼惜。

我怎么能不想你,只是可惜,你我注定缘分短暂,只有这么一场。

身受重伤,不愿受辱,这些窃窃私语的无名鼠辈,那些为人称道的江湖大侠,都像观看一场盛宴一般站在他周围,就在等他死去的那一刻,就像这样他们为江湖除了一个大害,就像只要方思明活着他们也永远不得宁日,墙倒众人推。

他的头发被血糊成乱糟糟的一团,一向明亮的目光也开始涣散,形容枯槁,行将就木,就像泛舟时的月光泼在他身上,他缩起身子恍若淋了场大雨,僵硬地四肢找不到自己身在何处,他平静地抬起头对少侠说,“你们永远不会知道义父去了哪儿”

“即使你死?”少侠举起长剑,清亮的月光在剑上跳动

他没说话,只当默认



方思明进金陵时已快到清明,他先去了临安府,一无所获,再绕了半个江南,每一条羊肠小道,乘了好多摆渡的船,才来了金陵。

这里他再熟悉不过了,花魁方莹每年花朝节就会乘着花车从金陵的大街上走过,他还记得来一睹芳容的侠士汇成人海,乱糟糟,吵闹不休,这个时节海棠花开了,风吹的时候就飘到她的披帛上,丝绦上,她耳上少侠送的明月铛和风一起摇晃着,所有人都来看她,她也那么自在地看所有人。

而今没有方莹了,或是有些中年人还时不时提起那个惊艳的女人,但玲珑阁又有了新的佳人,新的花魁在游街,没人想她,也没人再要她了。

方思明走在路上时,看着人来人往,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归宿,那个归宿从前是义父,现在只能是少侠,只等他找到他那一日,只要有再见面的一天,横亘在他两间十数年的沟壑终究能够被填满,在那时,十年的分离,从前的爱恨,都可以烟消云散。他这么想,脚下步子轻快了许多,手指摩挲着剑上的两个字很是温柔。

他又听说那个打着他名号行事的人来了金陵,且就在城中,于是在客栈定了房预备守株待兔。这不是第一次他离十二这么近了,有好多次他们甚至都差点擦肩而过,或是他上了船,方思明仍等在岸上;或是他前脚才从城中离开,方思明就刚到了城里。

“楚留香楚大侠在钟山上!今早我还在山上见到他了!”他买酒时听到两个人的对话,他心中跳地太响以致于他觉着心口都有些胀痛。


他被原随云带离明月山庄后,浑浑噩噩,只一心求死。他腕上,脖颈上,周身没有一处好的,都是他趁看守不注意,用锐利的石头或铁器割的,或许是真的不走运时连想死都不能如愿,分明受了这么重的内伤,他还一日一日苟延残喘地像丧家之犬一样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。随随便便一个狱卒就能每日往他身上吐唾沫,看着他衣不蔽体的身体,发出猥琐的笑声,要不是方思明先前咬下了一个想对他不轨的囚徒耳朵,他们早拥了上来。

让我死,让我死……他每日只说这句话,别人听烦了,不耐烦的踹开他让他滚一边去,他也不恼,或是再也没有精力恼怒了,像是耗尽了毕生的心力,他所有的一切都开始枯竭,容貌,活力,生命。

蝙蝠岛上拍卖活人他是知道的,那天他被个五大三粗,脑满肠肥的胖子买走,原随云给他喂了药,他想要咬断舌头都失了力气,只想死,求速死,无论怎么,只要能死,他想,之后他便不省人事。

他没有死,甚至他亲眼看到那个胖子被少侠一剑穿心。

他说,“方思明,我来带你走。”




一定是!一定是他!和楚留香同行结伴还自称方思明的人,除了那个狡猾的少侠还有谁,他咬着牙加快了脚程,盘算着见到少侠后要怎么让他长长记性,怎么敢让他找了他十年,他自己倒同楚香帅结伴好不恣意快活。

在走向街角时,方思明还这么笃定,待他见了少侠他一定要出口恶气,可等他听到街脚另一头传来的脚步,便什么都忘了——那是个轻功卓绝的人,而十二的轻功得楚留香真传,江湖上无人出其右。

他的心里被血液胀满,都沉重地不会跳动了,连再向前迈步子都那么困难,方思明心中涌上了久违的委屈,将他冲杀地头晕目眩,鼻尖酸痛,他和那人一步步靠近,他喉咙里的名字像箭一样要飞出来,刺痛地发痒

“十二!”



来人如遭雷击愣在原地,而刚刚袭击方思明的那些排山倒海的情绪也如潮水般褪去。

只有楚留香而已,哪里来的什么十二。



说来这是一幅惊悚的场景,方思明和楚留香共坐一席,两人还时不时互相斟酒,有来有往,放在十年前不知会被人谈论多少个月。

然而饭桌上是沉默的,点了爽口的下酒菜,有珍馐美酒,两个人皆是憋了许多话,却没人开口问出一句。

楚留香不动声色的瞥见方思明用黑布裹着的剑,神色有些戚然,他有些艰难地开口,“你还在找他吗?”

“嗯。”方思明只点头,两人又开始不说一话一杯接一杯的冷酒下肚。

“说来,他之前应该是和你在一处的吧?”方思明突然发问,那双金色的眼睛摄人心魄。楚留香似是不知如何回答,几次三番斟酌了语言,都不能开口。

方思明心下了然,“我知道他还在恨我”他脚下踩过地上一颗小石子,反复的碾磨。“你告诉他,不必躲我……我……”

“不是的,小友只是听闻师兄重病回山了。”楚留香截断他的话。

“我去过他门派,他师姐说他出来多久就有多久没回去了,你不必糊弄我。”又是一饮而尽。

楚留香只摇头,心下为两人可惜,分明是爱侣天成,偏偏成了怨侣,一个追着另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跑。

“其实我也许久未见他只是偶尔收到来信,这次来金陵,也是……受他所托来悼念故人。小友性子这些年收敛了不少,每日也行踪不定的,你要想找他太难,不若安定在江南等他。”他语气诚恳,满含宽慰,而方思明不为所动,“倒没听过他提起在金陵有故人。”他放下酒杯,收拾起身预备走了。

他向楚留香道,“这是我们的事,你不必再说,多请保重。”

“真的还要找?”

“山长水远,我一日一日找,余下三四十年,终有一天会找到的。”他看着明媚的天光,就像瞧见了少侠向他走来一样。

方思明消瘦了,眉梢眼角都没有了往昔的跋扈骄矜,也再没裹着黑色的厚重斗篷,如今只一身劲装,唯有他的头发还是沾满了雪一样。

楚留香略略想起,当年他和十二喝酒时,少年的眼睛在谈到心上人时亮如星辰,“我喜欢他,喜欢他,喜欢他!重要的事说三遍!”他逗地楚留香也忍不住笑,他突然想打趣自己这小友,“若是有一天你只能同他分开相隔两处再不得相见,小友能保证多年之后,郎心依旧吗?”他的扇子摇着摇着,醉酒的少侠也没答话。

“小友?”楚留香都快以为他睡着了,“嗯…我想不到我什么时候会和他分开,我只想生生世世同他一处。”他抓了抓脖子,很苦恼答道,“真有分开的时候,除非我死,不然天涯海角我也会回到他身边。他受过太多苦了,只希望从今以后能日夜长伴,教他不再受半分委屈。”



没想到当年戏言竟然一语成谶

也不知道原随云给他吃了什么药,少侠把方思明带回来了,却好像只带了一个腐烂的空壳回来,他混混沌沌地晕过去又醒过来,好容易吃进些流食也会吐的一干二净。他心如刀绞,请了云梦的师姐来瞧,医者却不知如何开口,“十二,你何必执着,他身上哪有什么毒物,分明…分明是自己不想活了。”少侠以为在骗他,嬉皮笑脸,“好姐姐,你就别逗我了,你实话告诉我吧,我能受得住,真的。”医者沉默着没有开口

哪里有人是想死不想活的,天底下山光水色没看遍,情人间耳鬓厮磨没享足,活着什么都有,而人死如灯灭,可为何方思明想死?他日日想,也摸不出个所以然,靠着药汤给方思明吊着命。

少侠每日在方思明醒过来时同他说话,絮絮叨叨好久,那人也不理他,眼睛直勾勾盯着床幔,少侠从来没气馁过,有天他看方思明精神,把百花窗打开,正巧看到窗外的桃花开了,他笑嘻嘻握住方思明冰凉的手,说“思明兄,等你好起来,我们去江南吧。”

他和方思明的事楚留香是知道的,香帅对此只是无奈笑说,小友也真是难得情种。少侠嘿然一笑,不置可否。这情种,最后还是因情送命,剿灭万圣阁,少侠用朱文圭的血为他从未杀过人的剑开刃。

终于宰了那个荼毒方思明的大猪蹄子了,少侠浑身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往外淌血,躺在地上他却从未觉得有如此轻快。

“小友”楚留香扶起他,神色难得悲悯。“香帅,不要告诉他”少侠想了会儿,缓缓吐出几个字,“若他知道了,真的就活不成了。”楚留香不知道他在指什么,是朱文圭死,还是少侠死,或是两者兼有。

“你把十二拿回去。”他递过自己浴血的剑,寒光盈盈,像照在方思明身上的月光一样动人。“便…便说我杀了朱文圭,决心与他恩断义绝隐退江湖。”

“可以吗?”楚留香问,“可以”他低低笑开,“我最清楚他。”

他还没说完,他最清楚他,若是方思明恨他杀了朱文圭,他会提着剑,千山万水来手刃仇敌;可若是他还对他有一点心思,方思明也会带着他的剑,仍是千山万水,去找他,直到相见为止,不死不休。

他不想活吗?那就用爱恨来拴住他,让他好好活着。


楚留香看着方思明消融在人群中的身影,想起少侠说愿意日夜相伴,教他再不受半分委屈。

怎知,他如今的满腔期望与委屈,皆是由你给的。


————END—————

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熬夜爆肝写完

其实香帅去金陵祭拜的人就是少侠啦,一直不停的有少侠的消息其实就是香帅故意制造的,想让明明有一种他还在只是躲着他的错觉

明明还是会继续找,希望他最后也不会发现这个谎言吧


我爱方思明,方思明爱我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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